关于组织学生核对银行卡信息的紧急通知

( 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cwc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9日 )
各院(系):
    我处已将各院(系)学生提交的建行卡信息注册资料整理完毕,现发回各院系,请各院(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学生对自己的相关信息重新审核,并签名确认,以便于银行受理。
    审核注意事项:
    1、“财务编号”为学生学号,若因转学、转专业等原因变更学号的,以表中财务编号为准。
    2、“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不得多字、少字、错字。
    3、银行卡必须为郑州市(含下辖县市)建行网点开办,持卡人必须为学生本人,并认真核对银行卡号是否一致,否则,由注册学生和持卡人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4、若个人信息正确,请在“签名” 栏内签名确认,并在“备注” 栏内注明“改”字;若需更改个人信息,在页尾空白行处重新填写。
   5、备注栏填列说明:
   ①休学注明“休学”;
   ②院系内部转专业,注明“转专业”和现所在班级;跨院系转专业,注明“院系变动”和现所在班级;
   ③复学、降级,注明“复学”和现所在班级;跨专业复学、降级,注明“院系变动”和现所在班级;
   6、表格为银行留存资料,学生填写时,请务必保持页面干净整洁和完整连续,不得缺页;请各院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6月12日将表格送交行政楼406房间,延期不予受理。
 
 
计划财务处
2009年6月9日
更新日期: 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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