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7届毕业生正常有序离校,现将2017届毕业生退宿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辅导员为每间毕业生宿舍确定一名验收负责人(该宿舍最后离校的学生),由其负责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一起验收其所在的宿舍。并于6月2日中午12点前将各毕业生宿舍验收负责人名单、学号及联系方式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分校区交至总务后勤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龙子湖校区交至学生公寓2号楼东侧一层,电子版发至邮箱:616923224@qq.com;花园校区交至学生公寓6号楼东侧一层,电子版发至邮箱:616923224@qq.com。)
2.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6月5日起将各毕业生宿舍除验收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同学的毕业生离校表收齐后,统一交到总务后勤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3.各宿舍验收负责人离校时,将本宿舍钥匙收齐(缺失钥匙配齐)后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完毕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在宿舍验收负责人的毕业生离校表上宿舍验收一栏处盖章。若宿舍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须由宿舍验收负责人按规定交纳相关赔偿费用(各学院辅导员在收到各宿舍验收负责人的离校手续表后,方可发放其毕业证)。
4.办理退宿手续地点
龙子湖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东侧一层,电话:69127516;
花园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东侧一层,电话:69127517。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总务后勤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