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5月30日、31日对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一次。具体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8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500元,超过50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二、报销地点
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办公室(18号学生宿舍楼一楼)。
三、报销办法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把需外诊报销学生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收齐,统一登记制表于5月30日、31日交到龙子湖校区医保办赵老师处, 联系电话:63687120。
2.经校医院复核后,由各班长领取本班报销总额,发给学生本人。
3.请各学院按时进行办理,请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附件:2018年上半年大学生外诊报销登记表
总务后勤处 校医院
2018年5月24日
附件:2018年上半年大学生外诊报销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