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医院将于2019年1月9日前对参加大学生医保在外就诊(门诊)的同学集中报销一次,具体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1.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票为准(本年度内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报销比例为5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校内、校外共500元,超过500元以上部分为自费。
2.医保报销地点
龙子湖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公室(18号学生宿舍楼一楼18123房间)。
3.医保报销需提交的资料
就诊医院的发票原件、学生证、医保卡及转诊证明。
4.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校医院医保办赵老师
联系电话:63687120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办理,过期将无法办理。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