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保持整洁的校容校貌和道路畅通,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校园交通秩序
1.凡进入校园车辆(含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应按停车位内标线方向有序、规范停放,非停车位区域(特别是龙子湖校区南门广场两侧主干道路)、黄色标线区域不得停放,不得堵塞校内道路,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
2.对不听劝告,乱停乱放车辆,学校将采取贴条提醒、拍照曝光、锁车、加入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禁止入校等方式予以惩戒。
3.即日起,外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校园经营性活动
1.校园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摆摊设点或推销物品。
2.所有校内固定商店,一律不得在店外经营、摆摊设点(后勤服务中心、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管辖内商户)。
3.对不听劝告,违规私设小吃摊、日用品杂货摊、瓜果摊或校内固定商户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拆除摊位、没收经营物品,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教学区域管理
正常教学时间,教师及家属不得推婴儿车或带领孩童在教学区域逗留、嬉戏、打闹、喧哗。
请校属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希望相关人员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对校内工作人员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当事人精神文明奖。
特此通告。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