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

各相关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7号)(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664df716-06ca-480d-887b-327464ea3a26),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流动站专业范围

本批次新设博士后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学科专业目录》)中的14个学科门类的117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流动站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学院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准备工作。

(二)申请新设流动站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1),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6月23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邮箱renshi@ncwu.edu.cn。

(三)纸质申报材料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学科建设成果,认真对照《通知》提出的新设流动站专业范围、新设流动站条件和“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高质量填报《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申报程序正确无误。

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23年6月12日

更新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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