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9日 )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保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性指导,严格过程指导,保证设计质量。

对于需要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按要求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校内指导教师需加强与学生联系,并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二、启用教务系统实践过程管理模块

为规范实习教学环节,提高实习教学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实习教学质量,本学期将开展相关系统模块启动工作,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三、继续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各学院要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所属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升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水平。要聘用相对稳定、高质量的指导教师,不断优化实习内容,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未签订正式协议、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要及时签订协议,校外实习基地的变化情况请及时将协议复印件备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完成本学期系统实验排课环节

目前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排课已基本完成。未完成的单位,请于2月23日前完成实验排课相关工作。

五、按时提交各项实践教学资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4日前按要求提交以下各项材料(电子版):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实习(课程设计)日志》(含总结页)。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实习计划》《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实验教学计划表》。

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习经费使用统计情况。

各单位统一收取材料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uohaibin@ncwu.edu.cn。

六、关于校外实习工作

1.对于需校外集中实习的,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理措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26A。

2.各教学单位在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前要与实习单位加强沟通,做好实践教学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改进,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立即暂停实习安排。

3.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填写校外实习申请表(学院留存),承诺保证服从实习地和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障人身安全。

七、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要系统学习实践教学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认真执行,高质量完成本学期各类实践教学工作。


附件1:实习(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docx

附件2:实习经费使用情况汇总.docx


教务处

2022年2月19日


更新日期: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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