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2)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教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
2021-2022(2)学期课程表已确定,各教学单位要及时通知到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
二、做好教学准备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严格执行课表内不同授课形式(讲授、实验、实践)的教学安排,依据课表和课程大纲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2.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清明、五一、端午节)及运动会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或“运动会”字样;课表内的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安排须注明具体的实验(实践)内容信息;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保持和课表安排一致,每位授课教师要具体到授课周次,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3.《教师授课计划》提交安排另行通知。
三、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1.各有关教学单位要将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盖章后发给指导教师(不在整个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2.依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任课教师需对实验项目进行调整的,需要在教务系统“辅助调实验模块”进行处理。
四、节假日安排
1.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进行4月4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
2.运动会:4月14日至15日召开学校运动会。
3.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分别进行5月3日(星期二)、5月4日(星期三)教学安排。
4.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任课教师在填写《教师授课计划》时,请注意节假日和运动会期间放假调休安排。
五、补考工作安排
1.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2021-2022(1)学期不及格考试课程的补考工作,各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获悉2021-2022(1)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工作。
2.2021-2022(1)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单位需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办理缓考。
3.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承担学院安排,本学院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其他教学单位的,请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1.下学期第一次上课的青年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所在教学单位要进行指导,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2.开学第一周不允许调课,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3.做好毕业预审核工作。各学院要通知2022届毕业生及时核对教务系统中的每门课程(环节)修读情况,提前做好毕业预审核工作。全校素质类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2022届毕业生,可修读线上课程,在下学期第8周前获得修读成绩。
如遇疫情等情况需要对本安排进行调整的,将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