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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新的学校值班制度的通知

( 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9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值班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校长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 本着科学、务实、管用的原则,拟订出全新的学校值班方案。该方案已报经学校同意,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 执行。新的值班制度取消了各单位的夜间和午间值班,各单位仅在节假日的上午和下午轮流值班,全年的夜间和午间值班均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在工作日期间(含午间和夜间),全天由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值班,取消除校办外的其他单位在午间和夜间的轮流值班。
    2.节假日期间(含寒暑假、周六、周日、元旦、“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日),白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实行各单位轮流在学校值班室值班制度,中午和夜间改为由校办负责值班。
    3.校属各单位的值班仍实行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为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各自值班时间段内的值班安排。在学校值班室的值班人员要求必须是处级干部。原则上每个单位值班1天时间,仍然依次轮流值班。
    4.鉴于改进后的值班办法变动较大,校办重新安排了值班表(见附件),《校长办公室关于本学期科级以上干部值班安排的通知》(华水政办(2007)2号)文件中的值班安排办法和附件中原有值班安排表同时作废。
    今后校办将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工作。请各单位继续重视学校值班工作,在有限的值班时段内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做好按时值守、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发挥学校值班工作应有的作用。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新日期: 20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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